鄭州龍海啤酒物資有限公司2013年度銷售獎勵政策
日期:2019-02-28
我公司在一直執行的“同等產品比質量,同等質量比價格,同等價格比服務”公司銷售原則的基礎上,特制定了2013年銷售獎勵新政策:
1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500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1人/次加拿大旅游。
2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的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350-495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1人/次澳大利亞、新西蘭旅游。
3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的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200-340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2人/次東南亞(新、馬、泰)或港澳旅游(任選一項)。
4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的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100-190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2人/次國內云南或海南旅游(任選一項)。
5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的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50-95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2人/次國內桂林或九寨溝旅游(任選一項)。
6、凡2013年全年(不跨年累計)購進我公司的各種啤酒用原輔材料累計金額30萬元(人民幣)的單位(個人),免費安排1人/次河南云臺山或少林寺或洛陽龍門或開封旅游(任選一項)。
本獎勵政策解釋權歸鄭州龍海啤酒物資有限公司所有